交通标志杆方式一:位置要求
在车辆和行人容易发现和识别行驶方向的地方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道路分隔物(隔离设施)或行车道上方。当道路右侧没有条件时,可以在道路左侧设置单格式道路。
交通公路标志杆方式二:角度要求
1.当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型结构时,对驾驶员应尽量减少招牌的眩光。指示牌面应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止和指示标志为0 - 45度,指示和警告标志为0 - 10度。
2. 当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入口或附属结构时,标志面与道路纵断面之间的高程角应为02 ~ 15度
交通标志杆方式三:高度的要求
1.道路交通标志采用立柱或附属结构时,其内缘距路缘不得小于25厘米;下边缘高度应大于200厘米或小于80厘米,非行人区域不受限制。
2. 当交通标志为悬臂式或门架式时,标志下沿距路面的高度应大于5米。其他道路设施的附着物,应当不低于附着物的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