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杆的设置要求规范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杆的设置:
1、高速公路入口指路标志设置
根据入口指路标志的不同位置和作用,可以将其分为入口引导标志、入口预告标志、入口标志。
入口引导标志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入口四周2~10km范围内的从城镇或城市干道到高速公路入口连接线或路网体系的各主要交叉口处和路段上,以引导车辆顺利到达高速公路入口;入口预告标志设置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匝道前端,预告高速公路的入口;入口标志设在高速路口处,指示高速公路的入口。
2、高速公路出口指路标志设置
高速公路出口指路标志旨在指引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顺畅的行驶到其他公路,在出口处应由远及近地设置一系列出口指路标志,包括出口预告标志和出口标志等。出口预告标志一般设置在出口前2km、1km、500m及出口匝道减速车道起点处;出口标志一般设置在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
3、高速公路路段指路交通标志杆设置
高速公路路段指路标志是为了告知驾驶人前方道路沿线中所要经过的地点、距离、横向道路名等。在高速公路沿线应预告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城镇、立交桥、城市名及相关距离;在地点大约200m,应设置地点标志;在高速公路途径的省、市行政界线上应设置分界标志;在高速公路主线较平直的路段应设置车距确认标志。
4、高速公路服务信息标志设置
高速公路服务信息标志主要包括收录站标志、称重站指引标志、紧急电话标志、服务区预告标志、紧急停车带标志、爬坡车道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等。在高速公路主线距收费站2km、1km、500m处应分别设置收费站预告标志,在收费广场适当位置或其收费岛的前端应设置收费站标志;在高速公路称重站和服务区前2km、1km、500m、减速车道起点处应分别设置称重站指引标志和服务区预告标志;在停车带前大约200m,应设置紧急停车带标志;在设有爬坡车道和路侧通信提供交通情报的路段上应分别设置爬坡车道标志和道路交通信息标志。